• 宁夏大正化工有限公司被罚款13000 元

    发布日期:2024-07-29 13:23    点击次数:79

    (原标题:宁夏大正化工有限公司被罚款13000 元)

    金融界消息,近日,宁夏大正化工有限公司因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未按期申请复核换证,被银川市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13000 元。

    据公告内容,宁夏大正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,有效期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,由于之前负责相关业务的人员(马帅)未按规定在 2 月份从企业登记信息系统内申请复核换证,4 月 20 日就离职了。新接手人员(马勇)又不清楚此事,5 月 10 日左右在整理资料时发现该证快过期了,随后着手准备资料,并于 5 月 20 日向系统内提交了复核换证申请。截止 6 月 21 日新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已取得,该证超期 29 天。

    宁夏大正化工有限公司违反了《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3 号)第三十条第一款第(三)项的规定,构成了违规行为。经裁量后,决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3000 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  本文源自:金融界

    作者:天眼君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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